新闻发布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襄都区医保局提醒年度城乡居民医 [复制链接]

1#

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按照《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邢人社办号)的规定执行,请有需要的参保居民尽快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每月申报,不受申报日期限制。

一、申报条件

凡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患疾病符合确定的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和标准的参保居民均可申报。

病种范围: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4、慢性中、重度病*性肝炎;5、肺结核病;6、精神病;7、艾滋病;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11、老年痴呆症;12、肾病综合症;13、重症肌无力;14、癫痫;15、肝硬化失代偿期;16、帕金森氏综合症;17、系统性红斑狼疮;18、再生障碍性贫血;19、恶性肿瘤;20、血友病;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

根据邢台市相关扶贫*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新增可申报病种范围:1、类风湿性关节炎;2、白血病;3、重症精神病。

二、申报资料

提供与申报病种有关的(近一年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治疗的住院病历(盖红章)、诊断证明原件;检查报告及其它与本病有关就诊资料;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地点

参保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具体申报事项请咨询参保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

四、申报时限

年8月7日-20日

咨询13

来源:襄都区发布

编辑:韩文洲

美哉邢襄

红砖广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